架棚支护工安全技术操作章程一、适用范围第 1 条 本规程适用于我司所有煤沿巷掘进工作面从事架棚支护作业的人员。架棚支护包括木棚、金属、混凝土等材料的棚式支护材料。 二、上岗条件第 2 条 架棚支护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之后,方可上岗.第 3 条 架棚支护工必须仔细学习并掌握作业章程中规定的巷道断面,支护形式和支护技术参数及质量标准等;能够熟练使用作业工具,并能进行检查和保养。 三、安全章程规定第 4 条 施工中不得使用下列支护材料及支架:1.不符合作业章程规定的支护材料.2.腐朽、劈裂、折断、过度弯曲的坑木.3.露筋、折断、缺损的混凝土棚.4.严重腐蚀或变形的金属支架.第 5 条 在支护前和支护过程当中要敲帮问顶,及时摘除危沿悬矸(敲帮问顶方法见统一规定)。第 6 条 施工时,必须根据作业章程规定采纳前探梁支护或其他临时支护形式,严禁空顶作业.其支护材料、结构形式、质量应当符合作业章程规定.第 7 条 支护过程当中,必须对工作的点的电缆、风筒、风管、水管及机电设备妥善加以保护,不得损坏.第 8 条 放炮崩倒、崩坏的支架应当及时修复或更换。修复支架前,应该先找掉危石、活矸,做好临时支护;扶棚或更换支架,应从外向里逐架依次进行。第 9 条 严禁将棚腿架设在浮煤浮矸上。第 10 条 在倾斜巷道内架棚,必须要有一定的迎山角,迎山角值应当符合作业章程的有关规定。支架必须迎山有力,严禁支架退山。一般迎山角为倾斜巷道倾角的 1/3-1/4。第 11 条 原则要求超过 5°倾角的倾斜巷道,架棚巷道支架之间必须安设牢固的拉杆或撑木,防止支架受力歪斜倾倒。倾角 5°以下的巷道,顶侧压较大,也应加拉杆和撑木进行加固。拒绝进工作面(迎头)10 米内应敷设防倒装置或实行其他防炮崩倒支架的措施。机掘工作面 10 米内无需实行以上措施,但每次架棚前,必须对后方 10 米内支护进行检查,防止出现松棚等不符合要求现象。第 12 条 煤巷两帮支护前用镐刷直直硬煤,并保持媒帮平整。第 13 条 对工程质量必须坚持班检和抽检制度,隐蔽工程要填写“隐蔽工程记录”单。第 14 条 在压力大的巷道架设对棚时,对棚应一次施工,不准采纳补棚的方法,以免对棚高低不平,受力均匀。第 15 条 巷道支护高度超过 2 米,或在倾角大于 30°的上山进行支护施工,应有脚手架或搭设工作平台。第 16 条 架棚后应对以下项目进行检查,不合格时应进行处理。1、梁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