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小学安全工作量化考核细则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推动全镇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科学化、标准化、制度化,建立客观、公正、有效的过程管理激励机制和长效机制,实现学校平安和谐进展,特制定本细则
(一)安全组织机构和制度建设1
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机构,实行“网格化”管理
根据相关规定设立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有专门场所、办公设施等,未成立安全管理办公室的或未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扣 2 分,未实行“网格化”管理的扣 2 分
建立健全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未建立安全规章管理制度扣 5 分,未层层签订学校(幼儿园)安全目标责任书的,每少一个科室或个人扣 2 分
安全目标责任书内容不合格扣 5 分
(二)学校安全日常性工作1
学校专职安保人员值班要着警用服装,否则发现每一人次不着警用服装扣 2 分
学校大小门要关闭并上锁,否则每发现一次不关闭校门扣 2分
上课前、中午间、放学时学校值班(护校队)人员要到位
否则每一次扣 2 分
将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整体工作,做到年度有安全工作计划,半年和年终有总结
没纳入整体工作的扣 5 分,无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的,每少一项扣 2 分
各学校每周召开 1 次领导班子会议,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分析安全工作形势,讨论工作计划措施并仔细做好记录工作,每缺一次会议扣 1 分
按要求参加各级各类安全工作会议
无故缺席一人(次)扣 2分
及时传达和贯彻落实各级安全工作文件、会议精神,并将贯彻落实情况按要求报送镇教委安全办公室
没有报送的,每发生一次扣 5分;没有按时报送的,每发生一次扣 1 分
寒、暑假及国庆节等假期值班表未能按时上交的,每发生一次扣 2 分
安全工作受到区教育局通报批判或检查排名倒数第一的一次扣10 分,排名倒数第二的一次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