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下部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合同编号: SFHT(2025) 077 工程承包人:中铁七局三公司神府高速公路 LJ-10 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以下简称承包人或甲方)劳务分包人:赵洪涛 (以下简称分包人或乙方)签约地点: 陕西省府谷县神府项目部 签约时间:2010 年 7 月 5 日依照《中华人民共与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与诚实信用得原则,鉴于陕西省交建集团(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桥梁下部工程 (野卢沟及新城川大桥) ;(二)工程地点: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 ;(三)劳务分包内容:钻孔桩砼灌注;桥梁墩身、盖梁钢筋制作、绑扎、砼浇注、养护,桩头凿除等与之相关得所有 工程内容
第二条 分包工作期限开始工作日期:2010 年 6 月 30 日,结束工作日期:2010 年 8 月 30 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61 天
劳务分包人应根据合同约定工期组织施工,确保工程承包人总工期目标得实现
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得工期延误,工程承包人损失得费用由劳务分包人负担;非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得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第三条 合同价款及数量(一)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贰拾肆万壹仟肆佰元(大写)
(二)工程数量:详见附件一《工程量及费用清单》
附件一中所列工程数量为暂定数量,不作为最终结算得依据,最终以乙方实际完成得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得工程数量,结合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单价确定结算总价
(三)合同单价:详见附件一《工程量及费用清单》
1.本合同为不同工作成果得计件单价合同
价格一次包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工程验收后,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本合同单价
2.清单中得单价为相应工程劳务作业计价细目下全部作业得综合单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