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维修管理制度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设备检测修理前、检测修理作业中及检测修理结束后的安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内的设备大、中、小修与抢修作业。2 职责2.1 安全处是本制度的制定单位,负责本制度的修改、督察。2.2 其他相关单位是本制度的协助单位,负责本制度的执行。3 定义设备检测修理:为了保持和恢复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实行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修理。4 检测修理前的安全要求4.1 外来检测修理施工单位应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在其等级许可范围以内开展检测修理施工业务。资质由引进检测修理施工单位的处室负责审核把关。4.2 在签订设备检测修理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4.3 依据设备检测修理项目的要求,检测修理施工单位应该制定设备检测修理方案,检测修理方案应经设备使用单位审核。检测修理方案中应有安全技术措施,并明确检测修理项目安全负责人。检测修理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进行负责整个检测修理作业过程的具体安全工作。4.4 检测修理前,检测修理施工单位引进处室、设备使用单位和施工区域单位应对参加检测修理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下述内容:4.4.1 有关检测修理作业的安全规章管理制度。4.4.2 检测修理作业现场和检测修理过程当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及相应对策。4.4.3 检测修理作业过程当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4.4.4 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4.5 检测修理现场应当依据实际情况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4.6 检测修理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检测修理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测修理方案交底。4.7 检测修理前施工单位要做到检测修理组织落实、检测修理人员落实和检测修理安全措施落实。4.8 当设备检测修理涉及高处、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受限空间等作业时,须按相关作业安全法律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4.9 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并根据相关规定安装和架设。4.10 设备必须经过清洗、置换等安全技术措施后达到安全使用条件后移交给设备使用单位。并办理移交手续。4.11 检测修理项目负责人应与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施工区域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工艺处理等满足检测修理安全要求。4.12 应对检测修理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手持式、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当配备漏电保护装置。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4.13 对检测修理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实行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