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工作人员生物安全制度及防护措施1
目的保护生态环境、人类健康和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安全,增强安全意识,落实管理责任;健全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范围适用于检验科每一实验室及成员
内容根据世界卫生组织 年第二版《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和卫生部 年发布的行业标准WS233-《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及颁布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特制定检验科工作人员生物安全保卫制度及防护措施
1 生物安全制度合理、科学设置和布局实验室
出和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不准堆放物品、垃圾、装置和设备
安全门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堵塞
临床医学实验室应通风透气、在通气不好的实验室要安装通气橱,通气设备指派人员负责(使用、维护),根据需要每日至少进行一次,并登记,签名
临床医学实验室窗户需具备钢丝网纱窗,以防外界“虫害”入侵,钢丝网纱窗的完整性,由各专业组长负责
临床医学实验室需要安装空气消毒机,每天两次消毒,做好使用情况记录
临床医学实验室应具有充分的消毒灭菌装置:高压灭菌装置、紫外线消毒装置、过滤消毒装置(生物安全柜)、液体消毒装置等,分子生物学室、细菌室、艾滋病实验室、病毒室等病原微生物密集、传染性强的实验室应具备上述所有设备每种设备由各专业组长负责维护、使用和记录
临床医学实验室需有淋浴设备:风淋、水淋,实验室人员在接触高传染性标本和培育物时,必须经过风淋或者水淋后,方可离开实验室,并做好记录
临床医学实验室出入管理:非实验室人员应经负责人许可,实行防护措施才能进入实验室
实验室工作人员须脱下工作服、手套等,做好消毒清洁后才能出实验室
7 菌种、毒株、各种指标阳性标本出入菌种和阳性标本应进行出入登记,如工作需要拿出实验室,必须有卫生行政部门许可、证明,才能拿出实验室
标本运输、处理所有能产生气溶胶进行播散的生物制品或标本,都应使用密封的离心管,并在盖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