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榈油销售合同 合同号:YM-0627—11 签约地点:北京 签约日期: 甲方: 乙方: 甲方售出乙方购入下列商品,并签订此合同,以兹共同信守。 一、商品名称、包装、数量、单价及总金额: 商品名称包装数量(吨)单价(元/吨)总金额(元)备注 24 度棕榈油散装 50050502525000 天津港自提 总金额(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贰万伍仟元正 二、品质规格:以甲方海关检验证书为准。 三、交(提)货时间、地点及方式:2025 年 7 月 31 日前甲方在天津港开始交货,乙方在收到甲方提货的书面通知之日起 15 天内提清全部货物。因乙方超期提货而发生的超期储存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验收方法: 1. 质量以 CIQ 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 重量以天津中转单位过磅单为准。 五、结算方式:乙方在合同签定当日付给甲方 10%定金(人民币贰拾伍万贰仟伍佰元正),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提货通知 2 日内付清全款,款到甲方账户后方可提货。甲方不给乙方开具增值税票。由乙方自行完税。 六、甲方责任:1.甲方负责计量;2.甲方负责装上汽车。 七、违约责任:本合同一旦生效,买卖双方必须共同严格执行,如发生违约,由违约方按合同未履约部分总金额的 20%赔偿给对方。 八、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2.如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交签约地人民法院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 4.本合同传真件有效。 5.本合同务必于 2025 年 06 月 27 日 18:00 前传回生效。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开户行:开户行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