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守信用”的原则基础上,且乙方已充分了解施工现场环境条件及工程情况后,为了确保安全、优质、顺利地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双方根据互惠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承建滕州市笃山口周围石灰岩矿区治理工程中爆破施工,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施工合同
第一条、施工范围及内容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岩石爆破、倒运、机械回填整平
4、工程承包内容: (1)爆破相关审批手续办理(包括爆破单位管理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2)爆破点上层覆盖土开挖、运输至指定区域; (3)爆破器材、物资购买和保管,爆破布孔、打眼、准备炸药及装药,准备及添充填塞物,安爆破线,封锁爆破区,爆破前后的检查、爆破、清理危险岩石、撬开及破裂不规则的大石块,修理工具,爆破作业面清理等相关石料开采的所有作业工序; (4)爆破石方装运、推平,整理修坡; (5)场内临时道路施工期维护
(6)石料开采、运输、回填施工所需的一切机械设备和人员
第二条、承包方式 1、本合同工程项目实行单价承包
2、由乙方包人工、包施工机械设备、包安全生产、包工程质量
第三条、合同单价 1、爆破石方(含税)综合单价为 元/m3(不含税)
2、非爆破区挖运土石方至指定地点堆填,整理修坡 (运距 2km 以内)综合单价为 元/m3(含税)
3、乙方负责办理分包工程所有税务事宜,开据发票
第四条、工程数量 按甲、乙双方现场确认验收合格的工程数量为准
第五条、合同工期及调整 1、合同工期 乙方分包工程工期为 4 个月
乙方应保证其施工能力能够满足甲方施工进度计划要求,并按甲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
2、工期延误 承包人应在甲方通知后,立即进场组织施工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的节点工期或总工期的延误所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