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医疗机构员工聘用合同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员)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鲁厅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聘用岗位及职业要求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 ,从事 岗位的工作。 (二)由甲方确定乙方的岗位职责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1、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德医风,热爱卫生事业。 3、搞好本职工作,服务热情,态度端正,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工作能力,完善本科室、本岗位工作任务。 4、服从领导,团结同志,积极完成领导安排的临时工作,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理念。 (三)乙方按甲方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标准。 (四)在聘期内,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与乙方协商同意后,调整乙方工作岗位。 三、岗位纪律 (一)甲方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以适当方式 (二)甲方可根据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楚、责任明确、考 (三)乙方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遵守甲方指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和 (四)乙方如违反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甲方有权批判教育,并视情节严重根据规定 四、工资福利 (一) 甲方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按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及表现、工作成果和贡献大 (二) 甲方根据相关规定未乙方办理医疗保险、养老保险。 五、 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连续旷工超过十个工作日或者 1 年内累计旷工超过 20 个工作日的。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