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安装包工包料项目施工安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现就甲方委托乙方水电安装包工包料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由于工程进展需要,拟将 的水电安装工程以包安装、包工具、包料的形式委托乙方承包施工
第二条 乙方工作内容 1、包材料损耗(损耗按定额执行)
2、包预留套管、预埋给水管,包给排水材料安装(不包含所有二次增压设备,空调冷凝管以及室外雨水管的安装
) 3、电施工程,电柜下桩及表后的其他工程按图施工
防雷连接,弱电预埋
(不包含,消防弱电配管和穿线,荧光灯具安装,以及其它灯具,设备电力,变压器和发电机组,各种配电柜,所有的计量表材料安装
) 4,所有水电工程以建筑物外轴线 1
5 米为标准
(不包括消防
) 第三条 施工工期 1、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的工期组织施工,确保工期目标顺利实现
本合同约定本工程总工期为 天;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书面签字认可后,工程可以顺延
(1) 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 非乙方原因超过 4 个小时以上 (包括但不限于)停水、停电等情况; (4) 工程款未按时支付; (5) 不可抗力(如地震台风火灾等)
3、由甲方责任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应支付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窝工损失及其他增加费用,相应顺延工期
第四条 工程总造价 给水工程,电工程
按每㎡建筑面积 元作为结算依据; 总价: 工程总量 ㎡,合计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第五条 付款办法 依工程建造不同时期为付款的时间节点,分批支付,具体为: 1、出正负零,付总造价的 元; 2、正负零以上每完成两层,付总造价的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