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一、整治目标用三年时间,持续整治“五假五超三瞒三不”(假整改、假密闭、假数据、 假图纸、假报告;超层越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证照超期;隐瞒作业地 点、隐瞒作业人数、瞒报谎报事故;不具备法定办矿条件、不经批准擅自复工复 产、拒不执行指令仍然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重大灾害治理措施不 落实、蓄意违规突破法律法规底线等行为,抓住推动煤矿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推 进淘汰退出落后产能、优化煤炭产业结构、构建隐患排查和风险预控体系、提升 企业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强化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效能等关键着力点,扎实推 进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 任和管理体系,大力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实现煤矿安全风险可控,掌握事故 预防主动权,有效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有效减少一般事故
到 2025 年,形成科学完备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体系;煤炭产业结构进一步 优化,全省煤矿数量减少至 1 处左右;隐患排查和风险预控体系更加完善, 煤矿安全基础保障能力明显提升,一、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占 比 90%以上,冲击地压煤矿和大型煤矿实现智能化开采,建成一批智能化矿井, 全省煤矿智能化开采煤炭产量达到 40%以上
监管监察执法效能显著提高,所 有正常生产建设矿井基本实现远程监管监察;涵盖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风险防控、 隐患排查治理各方面的煤矿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基本形成,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 制,事故总量、较大以上事故和煤炭百万吨死亡率在 2025 年基础上分别下降 10%以上
二、主要任务(一)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生产法规标准1
推动行业依法治理
贯彻落实《能源法》《煤炭法》《安全生产法》《煤 矿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时制定完善煤矿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保障法律法 规有效实施和煤矿安全生产
制定省省煤炭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落实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