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性危险场所的划分一. 防 爆1.1 我国对爆炸性危险场所是如何划分的?答 我国对爆炸性危险场所的划分采纳与 IEC 等效的方法。国家标准 GB52025-05 中规定,爆炸性气体危险场所按其危险程度大小,划分为 0 区、1 区、2 区三个级别,爆炸性粉尘危险场所划分为 0 区、11 区两个级别,详见表 4-1。表 4-1 中国对危险场所划分表爆炸性物质 区域划分 区域定义气 体 0 区 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1 区 在正常运转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2 区 在正常运转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粉尘 10 区 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粉尘的环境11 区 有时候会将积留下的粉尘扬起而偶然出现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的环境1.2 国际上对爆炸性危险场所是如何划分的?答 国际上各主要工业国家对爆炸性危险场所的划分,基本上可分两种意见。一种以 IEC(国际电工委员会)为代表,包括德国、英国、意大利、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对气体划分为 0 区、1 区、2 区,对粉尘划分为 10 区、11 区。其定义与 IEC 基本相同(可参见我国对各区域的定义,我国等效采纳 IEC 标准)。另一种为美国、加拿大等北美国家的划分,以 NEC(美国国家电气规程)的定义为代表,对气体划分为 1 区、2 区(没有 0 区),对粉尘也划分为 1 区、2 区。两者之间的对应关系大致如下:气体:IEC0 区、1 区——NEC1 区IEC2 区 ——NEC2 区粉尘:IEC10 区——NEC1 区IEC11 区——NEC2 区IEC?#21306;?#30340;英文为 Zone;NEC?#21306;?#30340;英文为 Division。1.3 我国的防爆电气设备,其防爆结构形式有几种?排列出其名称和标志。答 根据国家标准 GB3836?/SPAN>83,我国的防爆电气设备其防爆结构形式有 8 种,列举如下。结构形式 标志 结构形式 标志隔爆型 d 充油型 o增安型 e 充砂型 q本质安全型 i 无火花型 n正压型 p 特别型 s1.4 什么是隔爆型仪表?它有什么特点?答 隔爆又称耐压防爆,它把能点燃爆炸混合物的仪表部件封闭在一个外壳内,该外壳特别牢固,能承受内部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压力,并阻止向壳外的爆炸性混合物传爆。这就是说,隔爆型仪表的壳体内部是可能发生爆炸的,但不会传到壳体外面来,因此这种仪表的各部件的接合面,如仪表盖的螺纹圈数,螺纹精度,零点,量程调整螺钉和表壳之间,变送器的检测部件和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