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停车场管理制度为了法律规范**花园小区停车场管理,保障停车场安全有序和车位业 主的权益,根据有关物业法律法规和《心花园业主管理规约》(以下 简称《业主规约》)的有关规定,心物业**花园物业服务中心(以下 简称物业服务中心”),及经过小区业委会及监事会的同意,特制定 本暂行规定。第一条:凡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应服从物业服务中心车库管理人 员的管理和指挥,自觉维护车库内的秩序。第二条:电动汽车如需要在停车场充电,必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专设充电桩,由业主向物业服务中心和电力部门(95598)提出申请,根据规定的程序安装充电桩并单独安装电表,电费自负。第三条:车辆进出车库应关闭远光灯,禁止鸣笛,限速 5 公里/ 小时,应严格根据车库规定的路线行使,支路车应礼让干路车,禁止 逆行、超速、抢行抢道,不得以任何理由封堵车库出入和车库内的 公共车道,不得影响行人和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否则,由此发生意 外事故,责任由肇事车主承担。第四条:车辆应停放在规划车位内,不压线、不跨位停车,不得 占用消防通道,不得阻碍消防设施的使用,不得擅自停放其它私人车 位。第五条:严禁任何车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放射性物 品等危险物品进入停车场。严格遵守车库限高标志。否则,由此发生 的事故,责任由车主承担。第六条:停车场停放的车辆须自负车辆安全及车内物品的安全, 自行锁好门窗,保管好贵重物品,物业服务中心仅负责车库内停车秩 序、照明及车库卫生的维护,不承担车辆及车内财物的保管责任。对 车库内发生的车辆盗窃、剐蹭、损伤等事件,如有赔偿责任争议,以 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为准。第七条:停车场属专用停车场,为了广阔业主及其家人的安全, 禁止在车库内进行体育、文娱等活动。不得在车库内存放大宗物品, 严禁占用车库公共区域存放私人货物,不得擅自改变车位使用功能或 作非停泊车辆以外的其他用途。第八条:禁止社会上的夕卜来车辆无故进入车库。因接送老人、病 人、运送大件货物等需要进入停车场的外来车辆,由车库管理人员核 实登记信息后放行,来访房号业主/住户有责任为临时车指导停放位 置。严禁乱停其它私人车位、通道,否则物业服务中心将实行锁车进 行处理。第九条:严禁将车辆停放在车库、单元门、主干道线,以及 消防通道、消防设施前。所有入库车辆违反规定乱停,乱占他人的车 位,阻碍其他车辆停放和通行的,物业服务中心和相关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