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装修管理1、装修申报1.1、住户装修,必须提前七天向管理处申报,管理员对业主或使用人的资格进 行确认,并提供装修申请资料;1.2、业主领取《装修申请表》如实填报有关内容,同时提供装修项目详则、标 准,施工图纸、施工队伍等资料交管理处。2、装修审批2.1、业主选择的装修方案必须符合本规定要求,不得出现违章装修项目。管理 处将对装修方案进行审查,经批准后方可施工;2.2、在业主(住户)或委托人递交装修方案之后,管理处会同有关工程技术人 员对方案进行严格的审核,确保不出现违章装修方案;2.3 业主(住户)或装修单位收到批复后,缴纳装修管理按金 30 元及装修管 理费。签订《装修施工承诺书》办理装修手续,并领取装修许可证;3、施工管理3.1、所有施工单位必须根据管理处审批的方案进行,不得有任何更改。如需更改,必须以书面形式报管理处审批,获批准后方可施工;3.2、施工期间,业主(住户)或委托人须进行现场监理,并在单位内放置足够 消防灭火设备,保证装修施工队按规定作业文明施工。逾期需继续装修的 要办理延期手续,否则,管理处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3.3 装修期限:装修期限 30 天。若确实需要延期,请到管理处办理延期手续;3.4、 每日装修施工时间为上午 8: ~ 12 ,下午 14: ~ 18 ,夜间需 加班装修的,必须经管理处允许后方可施工;3.5、装修施工用电不得超过该装修住宅单元的装表容量,严禁擅自乱接乱拉电 源线,需接驳大功率电器的,必须在管理处的监督下,由管理处的工程技 术人员安排在指定位置处接驳临时电源线,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业主/装 修单位负责;3.6、施工过程中的垃圾必须按指定地方放置,并于当日自行清运。楼梯、过道、 天台、道路及其他公共地方不得作为加工、堆放材料和垃圾的地方。严禁 将垃圾倒在小区任何范围内。3.7、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坏公用设备、设施,保持公用地面、墙壁、天花、栏河 的完好和干净;3.8 空调及空调管道应安装在管理处统一规划的位置,或于安装空调时通知管 理处安排人员前往装修单位给予指点。3.9、管道供气设施和燃气用具的安装、装修、拆移、改装,必须报管理处审批, 由管理处安排专业煤气公司人员施工,各用户/装修单位不得自行安装、拆 除、改装;3.10 严禁改变厨房及卫生间的使用功能,必须保持排水、排烟顺畅,不得损害 其他住户的利益;3.11、装修工人不得在小区内随处游荡,进出屋村及在小区内必须随身佩戴由管 理处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