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仓储合同样本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 受托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业务合作范围 本合同合作内容是乙方为甲方提供物流仓储服务
甲方将其货物委托给乙方管理和操作;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为本业务服务提供必要的设施设备
本业务内容如下: 1
甲方租用乙方提供的仓库; 2
仓储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货物出入库及仓储日常管理,日常盘点等服务; 3
单据及数据服务: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仓储管理报表,并妥善保留业务单据; 4
仓储增值服务:当甲方需要乙方提供除仓储管理之外的增值服务,如:打码、更换包装、 二次包装、销毁等服务时,应在合理时间内提前告知乙方,并在双方对服务标准及价格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由乙方提供上述服务
第二条甲、乙双方义务 1
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具备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权力能力及主体资格; 2)甲方保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合法经营; 3)甲方应遵守乙方执行仓储管理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制度; 4)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货物不得含有危险品、污染品、违禁品等有害或违法物品,如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货物因甲方原因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及损害由甲方自行承担; 5)甲方保证根据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各项费用; 2
乙方义务: 1)乙方保证具备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权利能力和主体资格; 2)乙方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合法经营; 3)乙方负责仓库的安全保卫工作,根据甲、乙双方确认的货物存储标准对货物进行保管
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可代甲方为其存储在乙方仓库内的货物购买保险,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4)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委托货物的货损,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产品货值表》进行相应赔偿,但最高赔偿数额不超过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