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安全卫生信息沟通管制程序1.目的 期使環安衛管理制度與推行活動達成內部組織之相互共識,通過信息資源共享,了解環安衛管理體系之承諾,以推動環安衛管理體系之持續改進。2.適用范圍 ITBG 內各產品處部門與公司外相關團體,廠商均適用之。3.參考文件3.1 《環境安全衛生法規及其他要求管制程序》 < SG-2-003 >3.2 《外包承攬供應商環安衛管制程序》 < SG-2-015 >3.3 《環境安全衛生糾正及預防措施管制程序》 < SG-2-023 >3.4 《環境安全衛生管理審查管制程序》 < SG-2-026 >4.定義 無5. 職責5.1 各 BU 業務(市場﹑交管等單位)5.1.1 客戶環安衛信息接收、傳遞之窗口;5.1.2 負責客戶環安衛信息初步確認,並將信息傳遞給各 BU 品規窗口;5.1.3 負責配合客戶端環安衛信息調查處理將結果傳遞給客戶.5.2 各 BU 採購5.2.1 負責供應商環保調查﹑環安衛運作及客戶環保作業時需與供應商沟通之相關信息傳遞 (如簽定環保協議書等).5.2.2 負責將環保信息進行初步確認,將信息傳遞給各 BU 品規及廠內相關單位,并保存記錄。5.3 各 BU 工安5.3.1 負責各 BU 廢水﹑廢氣﹑廢棄物﹑噪音檢測等外部聯系及廢棄物等回收廠商聯系并將處理相關記錄予以保存.5.3.2 分包商﹑承包商之廠內作業管制。5.4 工務處5.4.1 負責各 BU 及周邊共用設備<如:電梯﹑空調>分包商及發包工程承包商保養及維護之環安衛信息沟通。5.5 設備部:5.5.1 負責各廠部生產設備分包商及發包工程承包商保養及維護之環安衛信息沟通。5.6 營建單位5.6.1 負責新建﹑擴建﹑改建施工等分包商及承包商等進行環安衛信息沟通。5.7 各 BU 產工單位5.7.1 負責新機種承認階段與供應商進行樣品之材質証明﹑MSDS及第三方測試報告等資料索取之相關信息沟通﹐并將接獲之信息資料COPY 至各 BU 品規課進行登錄作業。5.8 工標品規單位5.8.1 環安衛信息之綜合管理部門,負責蒐集環保局及其他方公告之相關法規,評鑒廠內適用之相關法規加以彙整并予以公告或以其他方式傳遞相關信息。5.8.2 外部環安衛信息管理并定期跟蹤收集更新之國際/國家/地方相關法令法規等相關方要求并將更新之資料傳達給相關單位。5.9 各 BU 品規單位5.9.1 負責將業務單位所接獲的客戶環保調查﹑問卷﹑協議書﹑產品標准等進行填寫﹑ 存檔﹑登錄。5.9.2 負責將產工單位接獲的信息進行相關作業并保存相關記錄。5.9.3 及時將接獲的信息在公司內部公布並協助宣導教育訓練,讓相關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