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为强化本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十六号令)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1、仔细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主体责任
2、本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本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
3、设备安全部具体负责事故隐患排查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整改验收、资料汇总和报表填报工作,由安全员具体组织实施
4、明确各部门及各岗位从业人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制定针对性的治理措施,落实相关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
5、各车间自觉接受、积极配合设备安全部对各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查和检查
二、排查主要内容及措施依据本企业存在的危险隐患及重点部位分析,排查主要内容如下:1、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落实情况
2、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安全生产隐患登记建档及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情况
4、其他情况:企业生产现场实行劳动定员,设立安全标志,配备劳动保护用品,生产能力和劳动强度要满足机器和人的要求,实行领导带班;加强要害部位的区域重点管理,对要害岗位以及危险区域要有专人管理,实行防范措施,并设有明显标志和警示牌
5、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情况,如消防器材的投入等
6、各岗位工种严格按各自的操作规程操作情况
7、生产车间及厂区环境卫生情况
8、安全生产其它方面的有关要求
三、事故隐患定期排查分析制度1、实施事故隐患排查与安全生产检查相结合,定期排查与常常性排查相结合的原则
2、每月组织一次定期排查,排查工作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带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