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安全合同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为了维护集体和个人的利益,保障个人的人生安全,使每个工人都懂得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经双方同意,特定如下安全、质量生产合同。 一、乙方在公司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分工,爱护公物,互相帮助,搞好团结,确保安全生产。 二、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登高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帽,违者罚款 元。 三、施工期间,严禁酒后作业,禁止穿高跟鞋拖鞋上班,上班期间不准打闹、看书报,违者者罚款 元,不听劝告者,所产生一切后果自负。 四、所有机械设备及电器设备,非操作人员不得乱开乱动,违者罚款 10—20 元。发现的坏安全设施者罚款 50 元,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未经施工场地负责人允许,非操作人员动用一切机械产生的伤亡事故及其它后果自负。公司、项目部概不承担一切责任。 五、对新来人员,必须加强法制教育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签定安全生产用工合同,未履行上述手续者一律不准到施工队施工。 六、乙方不得有偷窃行为,如发现违反者,按原物价 1—10 倍罚款,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七、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特别是拾垃圾者、临近厂区居民及职工所带小孩子,昼做工作使其离开现场,不听劝告者一切后果自负。公司、项目部概不承担一切责任。 八、在工程质量上,不按设计配比及施工程序和施工法律规范办事,所造成的返工,后果自负,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九、项目经理对本施工场地的重点工作和夜间作业,必须实行干部负责制,做到现场有指挥,并对质量、安全上有详细交底,要有签证手续,确保工作在质安方面万无一失。 十、工作时不准打架、骂人,违者罚款 10—15 元。对胡纠蛮缠者,项目部有权停发一切工资,责令回家(包括不服从分工,工作不负责任,搞破坏,中途不干的人)。 十一、施工场地上超过 55 岁的老人,体弱有病的不能使用,但考虑到其它关系或某些原因,确需留用者,必须有担保人担保方可留用。 十二、搞好厨房、宿舍卫生,禁购变质物品,防止食物中毒,禁止乱拖,乱接施工电线及照明电线,不听劝告者,罚款 20 元,后果自负。 十三、凡能遵守上述合同者,年终奖给现金 20—50 元。 甲方:_____ 乙方: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