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醇充装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加强公司甲醇充装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甲醇充装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销售甲醇产品的发货、充装、登记环节的安全管理
3 相关文件及引用标准《危险化学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令第 号)《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监察规程》(劳部发()号)《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宁波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宁波市人民政府令第 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编号:QG/10
23-)4 职责4
1 安环质监部负责甲醇充装环节的监督管理
2 销售部负责与具有《危险化学品准运证》的运输单位签订承运委托协议书
负责对运输车辆、人员的资质检查及车辆安全设施的检查并对甲醇充装过程中安全负责;负责将危险化学品槽罐车的车辆及其驾驶员、押运员的有关信息和充装情况及时准确录入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信息系统
3 生产部负责对甲醇充装设施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检测
5 工作程序5
1 销售部负责甲醇的销售人员在开具提货单前要仔细查验提货单位以下六项资质和要求:购货单位的资质
具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5
2 运输车辆所在运输单位的资质
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
外省籍专用车辆在本市驻点经营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业务的应当持有《外省(市)货运车辆驻浙经营登记证》,非本市驻点经营的外省籍专用车辆在本市起运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持有《外省(市)专用车辆在浙承运危险货物备案证》;运输车辆的资质
具备:(1)机动车辆行驶证;(2)与核准经营范围相一致的《道路运输证》;(3)运输车辆及罐体与行驶证照片一致;(4)《道路运输证》核定载质量与行驶证标注的载质量相一致;驾驶员和押运员的资质
具备:(1)驾驶员驾驶证、《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押运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