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规定一、总 则1、为进一步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充分调动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积极性、兴趣,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办法。2、各单位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贯彻安全生产目标分级控制、以责论处、奖罚对应的原则。3、本项规定适用于**发电厂各单位、解释权归厂部;本项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正式实施,原《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规定》自 2025 年 8 月 1日起废止。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1、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2、不发生设备损坏事故3、不发生本单位责任的电网事故4、不发生本单位责任的全厂停电事故5、不发生火灾及爆炸事故6、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7、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8、不发生恶性误操作事故9、控制一类障碍、二类障碍在指标范围10、“两票”合格率 100%11、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三、安全目标奖奖励实施办法1、厂部将煤电公司核定的全年安全生产目标奖分解到每个月,取消平均分配。2、厂部根据各单位、各级管理人员控制指标和安全生产职责来分配月度安全奖。3、厂部在每月的安全例会上根据安全生产指标的控制和完成情况来兑现奖励。4.1、各班长的月度安全奖原则上由各专业根据各班组当月安全生产业绩来分配、发放。4.2、假如所在班组未完成月度控制指标,那么该班长的月度安全奖由厂部根据连带责任直接核定。5、不允许部门、专业对班组的安全生产奖进行二次分配。6、各单位、各级管理人员的控制指标和月度安全生产奖励金额见附表。四、安全目标奖扣除办法1、当月未完成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扣除相关单位、相关管理人员的月度安全奖。2、根据各级管理人员自身职责和分管范围,对发生的不安全事件实施纵向连带考核。3、扣除细则3.1、发生控制指标中第 1-8 项的重大事故3.1.1、扣除主要责任人全年的月度安全奖(责任人如为班组成员,月奖为班组月奖的平均值;责任人如为管理人员,月奖为本人当月安全奖。下同)3.1.2、视情节扣除事故责任车间三至六个月的月度安全奖。3.1.3、扣除次要责任人、事故责任部门管理人员、厂部管理人员六个月的月度安全奖。3.2、发生一般事故和一类障碍3.2.1、扣除主要责任人三个月的月度安全奖。3.2.2、扣除次要责任人、责任班组、班长(包括值长、调度,下同)、责任车间及部门管理人员、厂部管理人员的当月安全奖。3.3、发生人身轻伤事故3.3.1、扣除主要责任人三个月的月度安全奖。3.3.2、扣除次要责任人、事故的发生班组和班长的当月安全奖。3.3.3、扣除事故的发生车间、部门第一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