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使用单位安全使用承诺书 省电梯使用单位安全使用承诺书为仔细贯切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法、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省住宅电梯使用安全管理法律规范等法规法规和地方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电梯使用管理安全主体责任和义务,确保电梯安全运行,郑重承诺: 一、严格履行特种设备安全法、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对电梯使用安全管理负主体责任,对本单位电梯安全运行全面负责。 二、保障电梯正常运行相关资金,使用符合安全技术法律规范要求的电梯,并委托取得资格的单位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三、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岗位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各级责任人员。对本单位管理的所有电梯依法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确保合法使用,按规定办理停用或报废手续。 四、对在用电梯进行常常性的日常维护保养,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确认安全前提下投入使用。每日对电梯安全进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将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五、对在用电梯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按要求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做出记录。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 1 个月内做好定期检验相关工作,不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 六、加强电梯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电梯安全使用和操作知识,电梯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 七、制定电梯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电梯发生事故后,立即停止电梯运行,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救,并按要求及时向市、区安监局和市场监管局报告。 八、仔细做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安全技术法律规范规定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自觉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安全监察,并对提出的问题积极整改、确保电梯安全使用。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承诺单位(盖章):负责人:年月日承诺书说明 1、本承诺由电梯使用单位或电梯所有者指定对电梯安全进行管理单位承诺; 2、本承诺由单位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指定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可在小区进行公示; 3、对电梯安全使用承诺后由监管部门、业主、行业、新闻媒体开展承诺监督。承诺书填写请以传真或扫描件形式报送一份协会存档。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