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电梯设备特大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电梯特大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学校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第二条本预案为本校区域内电梯设备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组织原则。本预案所称电梯特大事故,是指在本校区域内使用的电梯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特大人身安全和特大财物损失的事故,包括电梯因困人故障或剪切,坠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特大事故的具体标准,根据国家或行业,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章 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第三条电梯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当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第四条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在学校有关领导下,组织指挥检验机构,专业抢险队伍,保安,医护等各方力量对电梯设备特大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理的有关进度情况;落实有关领导安排的有关抢险救援措施;第五条现场指挥长的主要职责:负责召集各参加抢险救援部门和单位的现场负责人讨论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明确各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分工;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并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第三章 预防与应急措施第六条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电梯必须委托具备电梯维修保养资格的单位对电梯进行保养;负责电梯维修保养的单位具体职责如下:(一)应对其保养的电梯的日常安全负责;(二)配备与其所保养数量的电梯相匹配的工具,人员,交通工具,在接到电梯因困人故障后 30 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抢救;(三)根据本单位的业务情况和所保养电梯的技术特点制定本单的抢险方案。第七条根据本单位电梯的特点和应急救援方案的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设备工具救援物品等物资储备,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当中需要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拦和拒绝,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第八条参加电梯特大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实行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第九条定期组织本单位的电梯事故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应急演习。第十条定期对电梯设备进行日常性维修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根据相关规定要求按期安排对电梯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