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管理标准本标准规定了供电系统管理、高压设备(6Kv 及以上)二次线管理、电气设备投入运行管理、电气设备试验、高压电气设备维护检修分界得管理等内容。1 内容与要求1、1 供电系统管理1、1、1 各单位对现在运行中得高压系统不得私自变动。如需改动应提出书面方案,须经设备设备机动处审核批准方可实施。1、1、2 随着电力技术得进展,国家有关标准不断完善与修订。为了适应这一变化,运行中得供电系统如需改变一次接线或结合改造工程更换设备时,运行单位应首先向设备设备机动处提出申请 ,并附有改变后得一次接线方案图,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1、1、3 因扩建、改建工程需要变更系统,增减用电负荷或设备时,用电单位必须向设备机动处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进行正式设计。有关供电部分得图纸须报设备机动处审查。1、1、4 供电系统工程在施工中如因其它原因需要变更设计时,变更方案应报设备机动处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1、1、5 两路电源得用电单位,正常情况下母线应分段运行,母联开关不得私自闭合。如需改变运行方式,须向设备机动处提出申请,由设备机动处与相关供电单位讨论确定后,根据电调度得通知执行。1、1、6 对各用电单位所装设避雷器得投入与退出运行,各单位要严格按规定执行(投入四月五日,退出十一月一日)。对装有放电计数器得要仔细记录年放电次数,在避雷器退出运行后要将计数器退回原始位置。1、1、7 运行中得 6Kv 及以上线路如更换导线截面、绝缘件、金具、杆型、路径时,由设备机动处会同供电单位提出方案,线路归属单位负责组织施工。1、1、8 6Kv 及以上线路需要 T 接或延伸(即原有线路增容)时,用电单位需报设备机动处审批。1、1、9 凡新增高压设备、线路,设计部门须向设备机动处报送有关初步设计资料或施工设计。设备机动处根据收到得资料负责审定方案及提供系统有关数据。1、1、10 公司输、配电系统总图变更方案,须经设备机动处审定,同意后方能实施。其它任何单位不得随意变更。1、1、11 公司各单位以维护、检修分界得规定为标准,严格贯彻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维护,确保供电得可靠性及供电质量。1、1、12 对于架空及电缆线路,非线路所属单位,严禁自行移动搬迁或更改等影响线安全运行得工作内容,如确实需要,必须征得线路所属单位得同意方可实施。1、2 高压设备(6KV 及以上)二次线管理1、2、1 运行中得 6Kv 及以上电气设备得二次接线直接关系到设备保护方案及传动试验,设备所属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