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工资管理制度为充分调动公司全体非生产人员的积极性,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目标工资管理制度
适用对象 公司高层干部 1
2 全体中层干部 1
3 全体技术人员 1
4 全体科室管理人员 1
5 全体科室下属人员 公司高层领导目标工资:2
1 以应(招)聘时商定的年薪标准执行
1 的基础上,根据公司进展规模和效益情况,每二年调整一次年薪,每次不超过 元
3 不享受工龄、学历、职称补贴
中层正职目标工资:3
1,月薪低于 元的,按 元造发,年底有 元的目标奖,按产值、利润指标的完成比例进行考核
假如应聘时另有商定的标准,不足部份再按商定部份补足(元的目标奖包括在其中,这一块按考核结果支付)
1 的基础上,根据公司进展规模和效益情况,每二年调1 整一次月薪,每次不超过 元,月薪封顶为 元
3 可享受工龄、学历、职称补贴
主持工作的中层副职目标工资:4
月薪低于 元的,按 元造发,年底有 元目标奖,按产值、利润指标完成比例进行考核
假如应聘时另有商定的标准,不足部份再按商定部份补足(元的目标奖包括在其中,这一块按考核结算支付)
1 基础上根据公司进展规模和效益情况,每二年调整一次月薪,每次不超过 元,月薪封顶为 元
3 可享受工龄、学历、职称补贴
中层副职目标工资:5
月薪低于 元的,按 元造发,年底有 元目标奖,按产值、利润指标完成比例进行考核
假如应聘时另有商定的标准,不足部份再按商定部份补足(元的目标奖包括在其中,这一块按考核结算支付)
1 基础上根据公司进展规模和效益情况,每二年调整一次月薪,每次不超过 元,月薪封顶为 元
3 可享受工龄、学历、职称补贴
技术人员目标工资:6
1 被聘任为总工程师的除按公司高层领导的标准执行外,还可享受工龄、学历、职称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