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生产系统装备运转维护检测、修理管理办法天能公司发〔2025〕186 号第一章总则为了进一步提高生产管理的科学性,合理安排矿井生产系统装备的生产好维修,系统组织并落实好预知性工作,做到精心维护、计划检测、修理,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和《兖州煤业 XXXX 有限公司矿井生产系统装备检测、修理管理办法》37 号)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组织机构组长刘成林副组长李卫国柏宪民 刘振岭朱桂许爱国朱玉顺成员包括机电部、调度室、综机办、安监处、生产技术部、通防部、地测部各部门,各生产辅助单位负责人和技术主管。第二条矿井生产系统装备检测、修理包括日常检测、修理和停产检测、修理。规定包括“检测、修理牌”制度,“设备日常检测、修理制度”,“设备使用、维护、保养制度,设备巡检制度”和“停产检测、修理制度等五项制度”。第三条应用范围:矿井提升系统,通风、压风、供水、排水设备及设施,煤流运输系统,矿井供电系统,选煤系统,采、掘、运系统等矿井生产装备及设施。第四条各工区应建立健全“设备运转、维修保养制度”和“设备定期检测、修理制度”。第五条检测、修理工作必须执行检测、修理牌制度。第六条检测、修理任务涉及电焊、气焊、气割和喷灯作业(统称烧焊作业)施工时,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二十三条执行。胶带硫化作业施工按烧焊作业施工管理。第七条矿井要统一根据《煤矿机电设备检测、修理质量标准》检测、修理设备。老旧设备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经机电副总工程师批准可适当降低标准,但不得低于《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的标准要求。第八条矿井要建立大型和重要设备的检测、修理履历档案,对检测、修理中消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和发现的重点问题记录在设备检测、修理履历档案内。综机办负责建立综采、综掘设备的档案,通防部负责建立通防设备的档案,机电部负责建立其余机电设备的档案。第二章检测、修理牌制度第九条矿井所有检测、修理工作必须严格遵守“检测、修理牌”制度。第十条执行检测、修理牌制度应包涵在“设备运转、维护、保养制度”和“设备定期检测、修理制度”和“操作章程”之中。执行“检测、修理牌”制度,不包括停电操作,停电操作严格执行停电作业的有关规定。第十一条每个岗点、每台设备必须放置“检测、修理牌”。“检测、修理牌”有两种:“机修工正在检测、修理”,“电修工正在检测、修理”,“检测、修理牌”规格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