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技术(1)神经血管介入医师① 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外科、内科或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② 有 3 年以上神经内科、神经外科或者放射介入临床诊疗工作经验,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神经外科医师需要接受神经内科、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至少各 9 个月的培训;神经内科医师需要接受神经外科、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至少各 9 个月的培训;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医师需要接受神经外科和神经内科至少各 9 个月的培训。③经过卫生部认定的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手术培训基地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2)专业护士及其他技术人员经过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相关专业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3)神经血管介入医师培训要求拟从事神经血管介入诊疗的医师应当接受不少于 12 个月的系统培训。①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参加完成不少于 1 例诊断性脑与脊髓血管造影检查和不少于 50 例神经血管介入治疗病例,作为术者完成不少于 40 例诊断性脑与脊髓血管造影检查和不少于 20 例神经血管介入治疗病例,并经考核合格。②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参加对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患者的全过程管理,包括术前评价、诊断性检查结果解释、与其他学科共同会诊、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操作、介入诊疗操作过程记录、围手术期处理、重症监护治疗和手术后随访等。③ 在境外接受神经血管介入诊疗系统培训 12 个月以上、完成规定病例数的医师,有培训机构的培训证明,并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可以认定为达到规定的培训要求。(4)其他管理要求① 本法律规范实施前已经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医师,可以不经过培训和考核,开展神经血管介入诊疗工作:I、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外科、内科或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II、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同行专家评议专业技术水平较高,并获得 3 名以上本专业主任医师的推举,其中至少 1 名为外院医师。III、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IV、连续从事神经血管介入诊疗临床工作 10 年以上,近 5 年累计独立完成神经血管介入治疗病例不少于 150 例;或者连续从事神经血管介入诊疗临床工作 5-10 年,近5 年累计独立完成神经血管介入治疗病例不少于 3 例。V、近 3 年未发生二级以上与神经血管介入诊疗相关的医疗事故,血管造影严重并发症发生率低于 0.3%,神经血管介入诊疗相关死亡率低于 3%。② 本法律规范实施前已经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医师,可以不经过培训直接参加考核,经考核合格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