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机构建设年度计划合同书 ( 年度) 甲方: 乙方:科研处 根据《滨州学院科研机构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为确保科研机构建设有序进行,经自愿协商,(甲方)与科研处(乙方)就本机构建设的年度计划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保证完成如下任务 1.规划管理 ① ② ③ ④ 2.队伍建设 ① ② ③ ④ 3.科研成果 ① ② ③ ④ ⑤ 4.科研立项方面 ① ② ③ ④ ⑤ 5.学术活动 ① ② ③ 6.教学活动 ① ② ③ 7. 仪器设备、图书资料购置方面 ① ② ③ 8.于本年度 12 月底前向乙方提交书面报告,汇报本机构建设的阶段性成果和存在问题。 9.其他 二、乙方保证承担以下义务 1.向甲方拨付机构建设年度资助经费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 2.如甲方完成合同义务且综合得分在所有科研机构中位列第一名的,给予奖励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 元);位列第二名的,给予奖励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 元) 。 3.及时讨论、解决甲方在科研机构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并将结果回复甲方。 三、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能完全履行前述合同义务,视其未完成合同义务的具体情况,从其年度经费的预留部分或下一年度经费资助额度中作相应扣减。 2.因乙方原因直接导致甲方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甲方如中途变更以上内容,须提前半月以书面形式向科研处提出申请,经分管院长同意后后,可按变更后计划执行。 五、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存档保留一份。合同有效期为: 200 年 月 日至 200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代表:(签名) 200 年月日 200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