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路工操作章程一、适用范围第 1 条 本规程适用于顶拉公司的管路工
第 2 条 管路工应完成下列工作:负责防尘管路、瓦斯抽放管路、防灭火灌浆、注砂、注氮管路的运输、安装、拆卸、检查和检测、修理等工作
二、上岗条件第 3 条 管路工必须经过专业知识培训,培训合格之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 4 条 管路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1、有关防尘管路的安装、维护规定
2、有关瓦斯抽放管路的安装、维护规定
3、有关防灭火灌浆、注砂管路规定
4、《煤矿安全规程》中对防尘、瓦斯抽放和防灭火灌浆、注砂的有关规定
5、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章程规定
6、了解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的知识
7、了解井下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
三、安全章程规定第 5 条 对防尘、瓦斯抽放和防灭火灌浆、注砂的有关管路安装,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第 6 条 严禁在无风或风量不足的地点从事管路安装、拆除、维护、检查等工作
第 7 条 在进行正常操作时,要进行认真检查操作环境的安全情况,不安全不操作
第 8 条 敷设管路时,要严格根据设计施工
管路与其他设备和设备的安全间隙必须满足《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第 9 条 在运输巷道中敷设管路时,要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章程规定,实行设置警戒、行车不行人等相关的安全措施
四、操作准备第 10 条 工作之前应把需用工具、材料准备齐全
第 11 条 安装前应详细检查管材、闸阀质量,进行试压试验,应无堵塞物,无漏洞
第 12 条 下井进行管路敷设和维修时,要交运所需要的材料
第 13 条 软质管或较短管材、配件可装矿车运送
凡矿车装不下的管材均装花车运运
管材的装载高度不准超过矿车或花车两帮高度,并要捆绑牢固
第 14 条 在电机车运输巷道运送时,应当事先与运输部门取得联系,并严格执行电机车运输的有关规定
第 15 条 严格执行斜巷运输管理规定,并有防止管材脱落、刮帮和影响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