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企业名称职工姓名建档时间1、《公司职工安全教育档案》是记录职工在公司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档案材料,公司的所有职工(含临时工、外来务工人员)每人一册。职工在本公司内部调动时,本档案随职工同时调动。2、《公司职工安全教育档案》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统一管理。3、公司新入厂职工,上岗以前必须接受厂级、车间、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 72 课时。4、对调换工种和采纳“四新”技术的作业人员,必须重新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5、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以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 20 课时。6、常常性的安全教育包括:季节性、节假日前后和临时性的安全教育,安全的专题会议、技术沟通、安全教育展览和安全活动日等。7、《公司职工安全教育档案》粘贴本人近期 2 寸免冠彩照 1 张。8、各项教育由受教育人签字生效。法律、法规对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的相关规定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24 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72 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学时。第十六条 厂(矿)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一)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四)有关事故案例等。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厂(矿)级安全培训除包括上述内容外,应当增加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第十七条 车间(工段、区、队)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一)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二)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损害和伤亡事故;(三)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五)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六)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七)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八)有关事故案例;(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第十八条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二)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三)有关事故案例;(四)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第十九条从业人员在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