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章 程为了法律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
第二条公司住所: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是: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由股东作出决定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高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公司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方式第五条公司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方式:股东姓名出资额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持股比例万元 货币 1%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六条 公司不设股东会,公司股东 1 人,行使下列职权:⑴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决定聘任或解聘执行董事、监事及其酬劳事项;(3)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
第七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壹名,由股东决定聘请或解聘
执行董事任期叁年,任期届满,可另行指定
股东认为有必要时,可自行担任公司执行董事
第八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先例下列职权:(1)向股东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