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现金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发布时间:2025-3-23 作者:周国顺 刘德全 选择阅读字体:[大 中小]阅读次数:669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和会计集中核算后,预算单位取消了部分会计岗位,只设一名报账会 计,单位财务的知情面缩小了;个别单位甚至认为本单位仅仅是报账而已,反正有支付中心 在审核、支付、做账,本单位已无任何责任,不必再进行财务管理,对本单位仍是财务会计 行为的责任主体认识不够,对财政改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单位内部财务牵制与监督方面, 特别是现金管理方面出现了弱化现象
本文就此背景下,如何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现金管理, 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谈些看法
一、行政事业单位现金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大额现金支付
根据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现金的结算限额为 10 元,超过限额的部分应当以转账方式支付,从实际情况来看,现金支付 10 元的结算限额 虽偏低,可操作性不强
但根据该条例的精神,大额支出应尽量避开使用现金
然而,实际 工作中,有些单位为了方便,在可以使用转账支付的情况下仍使用现金支付
目前,支付中 心规定对一定额度(如 3 万元)以上的现金提取须经局领导签字审批后才予办理,有的单 位对此实行化整为零的手段,规避签批
2、坐支现金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中 规定,单位的现金收入应定期存入银行;单位支付现金应从本单位库存现金中支付或从开户 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实际工作当中,部分有收入或者收费的单 位未根据要求将现金收入及时缴存银行或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而是直接坐支现金
3、 现金余额过大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为该单位 3 天至 5 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现金,然而,一些单位月末或年末的现金余额却很大,个别单位的账 面现金余额达十万以上
个别报账制单位报账取得大额现金时未通过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