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安全检查标准1.0 目的:为了提供安全检查的依据及避开漏检不安全因素,特制订此标准。2.0 合用范围:公司内起重机械的安全检查。3.0 检查内容3.1 所用的各类吊索具要符合安全标准。3.2 滑轮与护罩完好,转动灵活3.2.1 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应匹配,满足 D》(e-l)d,式中 D 为滑轮的名义直径,d为钢丝绳直径,e 为系数,吊钩桥式起重机一般 e 取 20~30。3.2.2 滑轮转动灵活,无缺损。3.2.3 防止钢丝绳跳出轮槽的滑轮护罩等装置安装牢固,无损坏或明显变形。3.2.4 滑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予报废。a. 裂纹;b. 轮槽壁厚磨损达原壁厚的 20% ;c. 轮槽不均匀磨损达 3mm ;d. 因磨损使轮槽底部直径减小量达钢丝绳直径的 50% ;e. 其它损害钢丝绳的缺陷。3.3 吊钩等取物装置无裂纹、明显变形或磨损超标等缺陷,紧固装置完好。3.3.1 起重机械不许使用铸造的吊钩,不许用冲击韧性低的材料制作。3.3.2 吊钩表面应光洁,无剥裂、锐角、毛刺等缺陷,如有缺陷或已磨损均不许补焊。3.3.3 吊钩应转动灵活,固定螺母的定位螺栓、开销等必须紧固完好。3.3.4 在钢丝绳易脱钩的工作环境中使用的吊钩,应有防脱钩的保险装置。3.3.5 吊钩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予报废:a. 裂纹:重点检查吊钩下部的危险断面和钩尾螺纹部分的退刀槽断面,如有裂纹应予报废。b. 吊钩危险断面的高度磨损量达原尺寸的 10%。c. 开度比原尺寸增长 10%。d. 扭转变形超过 10°。e. 危险断面或吊钩颈部产生塑性变形。f. 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 50%时,应报废衬套;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 5%时,应报废心轴。3.4 制动器工作可靠,磨损件无超标使用,安装与制动力矩符合规定。3.4.1 各类驱动装置均应达成原设计的功能,通往制动器杠杆系统的“空行程”不应超过电磁铁额定行程的 10% 。3.4.2 制动器松开时,制动闸瓦与制动轮各处间隙应基本相等,制动带最大开度(单侧)应< 1mm ,升降机应< 0.7mm。3.4.3 制动带磨擦垫片(闸皮)与制动轮的实际接触面积,应大于理论接触面积的 70%3.4.4 曳引机驱动的升降机宜采纳直流制动器,载重> 5kg 的必须采纳;严禁使用带式制动器。3.4.5 制动器各活动销轴应转动灵活,无退位、卡位、锈死等现象,开销齐全。3.4.6 制动器小轴或心轴表面应淬火,不许用普通螺栓代替;制动瓦磨擦垫片和制动轮表面均不许有油污或其它缺陷。3.4.7 制动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该零件应报废:a. 杠杆、拉杆、制动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