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电线路跨越架搭设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和适用范围制定本制度,控制跨越架搭设程序及安全要求。本制度适用于输电线路放紧线杉杆跨越架的搭设和铁杆尼龙绳封网高跨架(以下简称高跨架)的搭设。2管理工作要求2. 1 搭设三步以上的杉稿跨越架人员应经过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搭设高跨架应由熟练输电线路工进行。2. 2 搭设跨越 35 千伏及以上高压带电线路和跨越铁路、电气化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等,要编制书面安全措施。2.3 2.2 条所列跨越物,在搭设前应与其主管部门联系并征得同意,必须时请其现场指导。2.4 施工班组应使用相应工作票。3搭设杉杆跨越架安全要求3.1 使用的杉杆应无腐蚀、折裂、虫蛀或机械损伤。3.2 A 员不许从带电上方通过。3. 3 护线、护路宽度跨越架的中心应处在新建线路的中心线上,其宽度一般应超出新建线路杆塔最长横担两端各 1.5 米。3.4 安全距离见下图:跨越架与铁路、公路、通讯线及电力线的安全距离:铁路公路通讯与低压线3-10 千伏35千伏110千伏220千伏空线架地距架身的水平距离(米)(至路中心)3.0(至路边)0.60.61.51.52.02.50.5距架顶的垂直距离(米)(至轨顶)(至路面)5.51.01.01.52.02.50.5普通铁路6. 5电气化铁路 7.03. 5 搭设过程中的安全要求A 搭设过程中作业人员(包括手持的非绝缘工具、材料)对带电导线距离应符合规程规定,按规定使用防护安全工器具;B 立柱埋深不少于 0.6 米,或实行其他可靠的固定措施;C 封顶杉稿稍径应不小于 70 亳米;D 新建双回线路导线截面为 240 平方毫米及以上时,架子使用双杉稿封顶、加柱支撑、双铁线绑扎,绑扎铁线直径应为 4.0 毫米;E 门式(俗称“楼儿”)跨越架封顶杉稿间距应不大于 8 亳米;F 五步及以上的跨越架应加“迎风钱”和打拉线,拉线的上绑扎点与带电体应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架子上作业人员应远离拉线上的绑扎点;G 在搭拆跨越架过程中,杉杆不得碰触带电线;在雨雾天气或杉稿潮湿的情况下,不得搭拆带电线路跨越架;H 搭拆带电线路及铁路、公路、重要通讯线跨越架时,必须设专人监护。4高跨架施工安全要求4.1 根据近电组立杆塔有关规定进行铁杆组立,设专人指挥、专人监护。4. 2 起立铁杆时,临时带电线路侧应用绝缘绳索控制。4. 3 铁杆拉线设双层拉线,顺带电线路的每侧铁杆之间对应拉线绑扎点设水平过河拉线,最终形成四面稳固拉线;拉线应使用 GJ-35 或相同及以上拉力的钢丝绳制作;地锚采纳直径不小于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