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摘录)铁道部文件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摘录)铁运[1999]103 号第二章 保证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第 6 条 在运转中的高压设备上作业按下列分类:1
全部停电作业,系指电力线路全部中断供电或变、配电设备进出线全部断开的作业
邻近带电作业,系指变配电所内停电作业处所附近还有一部分高压设备未停电;停电作业线路与另一带电线路交叉跨越、平行接近,安全距离不够者;两回线以上同杆架设的线路,在一回线上停电作业,而另一回线仍带电者;在带电杆塔上刷油、除鸟巢、紧杆塔螺栓等的作业
不停电的作业,系指本身不需要停电且无偶然触及带电部分可能的作业
如更换绑桩、涂写杆号牌、修剪树枝、更换灯泡、检测、修理外灯伞等作业
带电作业,系指采纳各种绝缘工具带电从事高压测量工作,检测、修理或穿越低压带电线路,拆、装引入线等工作,以及在高压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
第 7 条 在电力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为:1
工作票制度(包括口头命令或电话命令);2
工作许可制度 3
工作监护制度;4
工作间断和转移施工场地制度;5
工作结束和送电制度
第一节 工作票制度第 8 条 在电力设备上工作,应当遵守工作票制度,其方式如下:1
填用停电作业工作票(见附录三);2
填用带电作业工作票(见附录四);3
填用倒闸作业票(见附录五);4
以口头或电话命令时,应填入安全工作命令记录簿(见附录六)
安全工作命令记录簿应看作与工作票同等重要
第 9 条 在下列设备上全部停电、邻近带电的作业,应签发停电工作票:1
高压变、配电设备上的作业;2
高压架空线路和高压电缆线路上的作业;3
高压发电所停电(机)检测、修理,或两套以上有并车装置的低压发电机组,其中任一机组停电作业;4
在控制屏(台)或高压室内二次接线和照明回路上工作时,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实行安全措施者;5
在两路电源供电的低压线路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