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设备及运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 AA 股份公司 AA 公司锅炉设备及运行的管理工作,提高锅炉管理水平,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试行)》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锅炉使用单位及相关管理处室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锅炉是指 AA 公司所属范围内的蒸汽锅炉、有机热载体炉以及利用炼油化工余热产生蒸汽的余热锅炉
第四条 锅炉设备及运行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定锅炉管理职责,明确锅炉设备及运行管理要求,对锅炉从规划、设计、选型、制造、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的综合管理,不断提高锅炉设备及运行管理水平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职责1、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是公司锅炉的职能管理部门,在公司主管副经理的领导下开展锅炉的管理工作
2、贯彻国家和集团公司等上级各部门有关锅炉的各种法规、法令,制定、修订公司的锅炉设备及运行管理制度
3、负责或参加锅炉选型、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竣工验收及锅炉房工艺设计的审查工作
4、负责锅炉检修、更新计划的审核工作
5、监督检查全公司锅炉使用维护情况、档案资料管理情况、安全附件使用管理、校验情况
6、对于锅炉发生的事故,按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锅炉压力容器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分类和上报
并按公司《设备事故管理制度》的规定参加或组织锅炉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并对事故预防措施进行审批,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7、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不断提高锅炉设备及运行的管理水平
第六条 各二级单位设备管理部门职责1、负责组织贯彻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有关锅炉管理工作的条例、规程、办法、标准和通知,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锅炉设备及运行管理制度,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办理锅炉安装和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工作
3、负责组织审查锅炉的定期检查、检修、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