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瓯北浦一村三产返回安置房二期建设工程防水工程施工方案一、编制依据本防水工程所参照的图集和法律规范:《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法律规范》GB50208— 22《地下工程防水技术法律规范》GB 50108—28《屋面工程技术法律规范》GB 50345—24《屋面工程质量验收法律规范》GB50207-22二、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永嘉县瓯北浦一村三产返回安置房二期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永嘉县瓯北街道浦一村村民委员会设计单位:浙江天然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温州浙南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永嘉县城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拟建永嘉县瓯北浦一村三产返回安置房二期建设工程位于江北街道浦一村
项目规模:用地面积 16696
02 ,本工程总建筑面积共 81257
22 ,包括 1#楼 18610
67、2#楼 22825
14、3#楼 9575
21、4#楼 18389
76 ;地下室建筑面积 11856
44本工程结构类型为地下室为框剪结构,1 — 4#楼地上为框架结构
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 50 年
本工程所在区基本烈度为六度,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 0
05g,所在场地的建筑场地类别 IV 类
本工程抗震设防类别划分为丙类建筑,抗震设防烈度为六度
1 地下室防水工程地下工程迎水面主体结构采纳防水混凝土,根据地下室使用功能,防水等级设定为二级(顶板防水为一级),并应符合其相应的防水标准
地下室底板的防水做法:采纳 P6 级抗渗混凝土底板外加 4 厚 SBS 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地下室侧墙的防水做法:采纳 P6 级抗渗混凝土墙外加 1
5mm 厚聚氨酯防水涂料,再加 3 厚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防水卷材外侧设 35 厚挤塑聚苯板保护层
地下室顶板防水做法:采纳 P6 级抗渗混凝土顶板外永嘉县城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永嘉县瓯北浦一村三产返回安置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