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逐级报告制度班组(岗位)将排查情况上报区队,区队科室将排查情况上报矿井,矿井将排查情况汇总上报公司。当发现 A、B 级隐患以及其他煤矿重大事故隐患,要立即逐级上报有关部门。报告内容包括: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2.隐患的危害程度、当前实行的安全保障措施;3.当前隐患整改情况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4.隐患的治理方案。对发现的 C、D 级隐患,由安检部门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确认督导。每月召开的第一次安全办公例会上,安检部门负责人必须向矿长及各管理人员针对矿井的各类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通报,并分析 A、B 级隐患事故产生的原因,提出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措施,编制月度事故隐患统计报告,做好相关记录。财务部门必须保证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足额到位。隐患排查逐级报告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落实隐患整改效果,实现隐患整改工作的法律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国发[]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渝府发[]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重庆市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实施方案》(渝办发〔〕号),制定本制度。第 1 页共 13 页第二条本制度是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cqytsk/glwj-za05-)关于隐患整改及验收的补充,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应执行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条安监部是公司隐患排治理效果评价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公司综合安全检查及本专业安全排查出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并定期对各施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效果进行考核。第四条其他各职能管理部门是本专业范围内隐患排治理效果评价的责任部门,负责进行本专业范围内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第五条隐患单位第一行政负责人是本单位隐患整改第一责任者,对隐患整改全面负责,负责组织分管领导、安全员、技术员对本单位隐患治理效果进行评价。各分管领导是分管范围内隐患整改的组织领导者,具体组织实施隐患的整改。第六条各工段(班)负责人是本责任区域内隐患整改的第一责任者;各岗位(组)长是本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第一责任人;其他员工个人是本岗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责任人。第三章评价方案第七条安监部每月对各单位隐患整改工作进行统计分析,把隐患整改情况纳入安全绩效考核中,推动隐患整改工作的开展。其他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隐患治理统计分析和效果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