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招待费管理规定为进一步法律规范公司的各类招待费,对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的招待 实行预算控制,集中登记,分级考核
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待费的使用范围1、用于上级主管部门、政府部门到本公司检查、指导工作及单 位来人联系工作的接待
2、用于上级主管部门、政府各部门委托本公司承办的各种会议 所发生的必要招待
3、用于业务部门外出联系工作所发生的必要招待
4、用于本企业发生突发性事件后所发生的就餐、茶水饮料等必 要性开支
二、招待费的管理1、集团财务部根据集团各部门的性质和各分公司的财务状况, 确定其年度招待费计划,并对招待费使用的合理性以及计划指标实行 财务监督
2、集团综合部是招待费的管理协调部门,并根据制度和核定的 计划指标严格控制使用和安排
4、集团综合部和财务部每季度对各单位招待费使用情况分项作 出分析报告和处理意见,交公司领导批示
5、招待费控制使用纳入集团各部门和分公司年度考核范围
三、招待费使用标准和申请程序(一)集团公司的招待:1、副总裁以上人员的招待副总裁以上人员的招待可以根据需要安排2、集团总部各部门的招待由各部门总经理申报经主管副总裁审批,然后经管理中心副总裁 审核后转集团综合部登记安排
各部门的招待标准一般控制在人均 70 元以内,含烟、茶等
用烟在 25 元以下,用酒在 2 元以下
(二)各分公司的招待1、各分公司副总经理以上人员的招待由各副总经理提出申请,由各分公司总经理或执行董事审批,然 后由集团管理中心副总裁审核后转综合部登记
招待标准一般控制在 人均 70 元以内,含烟、茶等
用烟在 25 元以下,用酒在 2 元以下
2、分公司部门的招待由分公司部门负责人申报,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或执行 董事审批
然后由集团管理中心副总裁审核后转综合部登记
招待标 准一般控制在人均 60 元以内,含烟、茶等
用烟在 20 元以下,用酒 在 150 元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