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采购中心管理制度一、采购原则:1、询价、比价、议价为原则;2、采购以“货比三家”为原则;(利用竞争竞价,谋求低成本购入);3、零星采购,二家以上同价的,以名牌或殷实供应商为原则;(依据相关部门的物资采购计划;任何零星、分散、紧急、无计划的采购都会增加采购成本,并且不能确保所需物资适时性价比);4、特别材料、器材、工具,由专业人士确定为原则;5、材料采购以一物一单,以现货为原则;6、评标议价:对采购当中的厂商报价及投标组织相关议价评标人员组成议价评标小组,其成员应为:本次采购经办人,采购部主管,分管领导,财务部,相关服务部门,必要时可需邀请公司领导一起加入本小组;(1)、零星采购:1-50,10 元以下,采购部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信息并对采购价格向分管领导汇报,在得到同意后可以向财务借支现金,10 — 50 元,尽量使用银行转帐,如确实不能转帐的,应与部门主管和财务主管沟通并得到认可后才可借支现金或转帐支票后自行安排采购人员完成工作,待工作完成后应及时报销、核帐;(2)、紧急采购:1 元以下尽量使用银行转帐,如确实有困难,应与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和财务沟通并得到认可后才可以临时借支现金或转帐支票,在完成工作后尽快报销、核帐;但紧急采购的工作比例不得超过整个采购工作的 10%;(3)、常规采购:50-10 元,对各个厂商的报价进行综合整理,做到有可比性,将相关信息资料整理完成后召集采购小组成员进行议价工作,并做好小组工作记录,相关部门应根据相关进度合理安排材料进场时间,提前向采购部门提交有效的书面采购计划;(4)、大宗采购:10 元以上,除要遵守(3)条款外,应要求各个厂商对最终报价进行统一格式的封闭式投标,在议价小组会议上公开拆封,并约请公司权限领导参加;相关部门应根据所需采购物品的具体情况提前 10—6 0 个工作日向采购部门提交有效的书面申购计划。二、采购工作流程:1、供应商资格审察(审查明细如下),品牌选定(附:行业标准);供应商审查资料明细:公司简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法人委托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信用等级等;供应商授权书、安装维修(资质)证书;近期承接的工程项目或供货成交的最大的合同文本(参考);2、采购清单:由相关部门(专业人员)提供估算(进、国产品等),品牌、技术参数、规格型号、品质要求、采购到位的时间、数量;采购询价中由相关部门提供技术支持,采购签约时的技术小签;3、采购部对采购的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