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管理人员管理制度为法律规范项目部管理,提高项目部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同时提高管理人员遵章守纪、勤于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端正工作态度,综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一节考勤制度(一)根据工程施工现场特点,施工期间不安排周末及节假日休息,假如有事,必须写请假条,公司管理人员请假一天内,由项目经理签字认可;请假一天及以上,由工程部总经理签字认可。婚假、产假、病假、丧假执行公司假期制度。(二)施工作业期间,施工管理人员不得提出申请辞职及擅离岗位。凡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岗者,第一次在月度会议上通报并作旷工处理,第二次除在会上通报外罚款 2 元,累计三次以上报公司做除名处理(三)项目部工作时间为冬季 7:〜17:30;夏季时间 6:30〜18:;假如出现迟到,早退,连续三次,扣除一天工资,无故旷工 15 天,当月工资全部扣除,连续两次,项目部开除。(四)不定时工作时间:主要为项目部领导、外勤、现场值班人员等,工作性质需机动作业的工作岗位.(五)考勤范围:所有管理人员均在考勤之列.(六)考勤办法:每天早上实行签到的形式填写管理人员考勤表,任何管理人员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签到;管理人员因故未签到时,须说明情况,并留存说明记录,有特别情况时尽量在签到前与项目负责人联系。(七)考勤设置种类:①迟到。比规定上班时间晚到。②早退.比规定下班时间早走。③旷工。无故缺勤。④请假。可细分为事假、婚假、产假、病假、丧假几种假。⑤出差。⑥外勤。全天在外办公事。(九)考勤统计及确认:项目经理负责每月填写月度考勤统计表.项目部考勤必须在次月两日内报到公司,考勤须以真实出勤为准,不得弄虚作假。第二节请假制度(一)除项目部安排放假及因公出差外,凡不能正常上班的管理人员均应依本规定请假。(二)有事需请假的职工,必须首先填好请假单,在请假单上写清请假理由、请假截止时间,经主管领导同意签字后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请假除因紧急情况不能事先报请,必须事后补假外,其余不能批准缺勤者,均以旷工处理。(三)请假职工的假期(如无特别情况)从办理完请假手续之日第二天算起,至到项目经理办公室销假之日截止(最迟不得超过销假的第二天签到时间).(四)事假。每月不超过 3 天,超过三天,不记考勤。(五)轮休。在工程施工雨季、或工程收尾阶段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经项目部领导同意,项目部管理人员可组织轮休.①如连续 3 个月未请假(从最近一次销假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