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建司一项目部员工奖惩制度第一章总则1
为促进和保持项目部员工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贯彻企业精神和经营宗旨,保证项目部目标实现
为了使员工明确奖惩考核的标准、依据和方法,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从而更好地法律规范项目部及员工的行为,特制订本规定
本规定为配合《项目部管理制度汇编》的附属文件,对于项目部业务开展中涉及的重大问题或影响效果在较长时期内存在的行为予以法律规范
奖励的目的在于帮助员工建立正确的思想观念、职责行为,建立和谐工作环境,为每位员工之间更好的配合而做好本职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突出业绩的完成
惩戒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又要保障项目部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进展的利益
本规定适用于项目部的全体员工
第二章奖惩的原则1
项目部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包括: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工作目标(承包指标)和临时工作任务
员工的日常行为要接受月度的考核评价,其分值将决定员工的工资水平
员工的表现较大地超过项目部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或者其行为可以在较长时期内为企业带来收益,除在当期考评得分上予以反映外,还可以通过奖励的形式予以表彰,起到相互传递、鼓舞的作用
员工的表现达不到项目部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根据情节不同,均要给予相应惩戒
处罚和过失单必须及时通达本人,本人有向上级申诉的权利
第三章奖励★奖励的方法有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荣誉奖励三种:1
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等
行政奖励包括晋升、扩大职权、参加决策等
荣誉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等称号
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
一、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嘉奖通报全项目部
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别交办任务者;2
领导有方,使主管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3
预防事故或抢修工程使正常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