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油作业安全操作规程1 危险源(或危害因素)分析1.1 作业人员未经过严格的技术培训,操作不熟练不法律规范,误操作造成的损害事故。1.2 未按规定悬挂警告标识和禁火标识。1.3 未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防静电工作服造成的损害事故。1.4 安全范围内的热工作业、火种、静电聚集引发的火灾。1.5 燃烧、爆炸引起的人员中毒等损害。2 作业要求2.1 基本安全要求2.1.1.必须得到总管小组/安全部门的安全许可;必须与相关管理人员一起确认整个加驳油系统,明确管路经过的相应位置;在加驳油区域 20 米范围设置警戒区,悬挂警告标识和禁火标识;必须落实监护人,监护人必须全过程跟踪监控;加驳油管系的接头必须连接牢固,不泄露。每个接头下面应放置一个接油桶,防止泄露;开始加驳油 5 分钟后,应停止。检查相应管系有泄露,油是否已进入需要加驳油的舱室。假如拟加驳油的舱室没有油进入,必须立即查明原因,确认无误后才能继续进行;加驳油过程中,现场监护人应每半小时将整个加驳油区域巡查一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出现漏油、人员损害或其他异常情况,应立即积极开展救助,并向相关管理人员汇报;拆卸接头时,下方必须设置接油桶;管拆卸后必须进行封堵,才能进行撤管的作业。2.2 作业程序作业前在明确加驳油工程的情况下,由施工部门编制作业方案,报当地海事部门批准。作业前应按《危险作业许可规定》向安全监督部门提交《加油/驳油作业审批证书》,进行作业审批。作业前应明确加驳油部位(舱、柜)、加驳油路线、加驳油数量、加驳油品种和加驳油所需的时间(错误地把油加驳到非预期的舱室是十分危险的)。作业中驳油船应停靠在不受热工作业影响的安全区域,艏、艉部带好缆绳,靠离之前向相关部门申请填写《外来船舶靠离申请表》。外接油管和油泵附近、输出和输入舱柜附近不得从事热工作业。备好应急物品箱(灭火器、吸油毡、化油剂等)。加驳油的管路应经过外观检查确认管路处于良好状态,特别是接头处连接良好没有泄漏。加驳油联接的法兰应可靠(上紧足够的螺丝),应加装防油胶垫以保证密封。安全管理人员应对加驳油的区域进行必要的警戒和安全提示(警戒区至少 10 米以上,一般为 20 米范围内禁止热工,全船停止电焊作业)。外接驳油管线较长,如延伸到机舱、双层底油舱时,应有红白旗伴行以示警告。驳油初期,应对驳油系统进行严密监视,以确保不漏油,不受热工作业的影响;在驳油的最初 10 分钟,全船停止热工作业,各舱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