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全国二卷一、现代文阅读(36 分)(一)论述类文本阅读(本题共 3 小题,9 分)阅读下面得文字,完成 1-3 题所谓“被遗忘权”,即数据主体有权要求数据控制者永久删除有关数据主体得个人数据,有权被互联网遗忘,除非数据得保留有合法得理由。在大数据时代,数字化、廉价得存储器、易于提取、全球性覆盖作为数字化记忆进展得四大驱动力,改变了记忆得经济学,使得海量得数字化记忆不仅唾手可得,甚至比选择性删除所耗费得成本更低。记忆与遗忘得平衡反转,往事正像刺青一样刻在我们得数字肌肤上;遗忘变得困难,而记忆却成了常态。“被遗忘权”得出现,意在改变数据主体难以“被遗忘”得格局,给予数据主体对信息进行自决控制得权利,并且有着更深得调节、修复大数据时代数字化记忆伦理得意义。首先,“被遭忘权”不就是消极地防备自己得隐私不受侵犯,而就是主体能动地控制个人信息,并界定个人隐私得边界。进一步说,就是主体争取主动建构个人数字化记忆与遗忘得权利。与纯粹得“隐私权”不同,“被遗忘权”更就是一项主动性得权利,其权利主体可自主决定就是否行使该项权利对网络上已经被公开得有关个人信息进行删除,就是数据主体对自己得个人信息所享有得排除她人非法利用得权利。其次,在数据快速流转且难以被遗忘得大数据时代,“被遗忘权”对调与人类记忆与遗忘得平衡具有重要得意义。假如在大数据时代不能“被遗忘”,那意味着人们容易被囚禁在数字化记忆得监狱之中。不论就是个人得遗忘还就是社会得遗忘,在某种程度上都就是一种个人及社会修复与更新得机制,让我们能够从过去经验中吸取教训,面对现实,想象未来,而不仅仅被过去得记忆所束缚。最后,大数据技术加进了人得主体身份得“被数据化”,人成为数据得表征,个人生活得方方面面都在以数据得形式被记忆。大数据所建构得主体身份会导致某种危险,即“我就是”与“我喜爱”变成了“您就是”与“您将会喜爱”。大数据得力量可以利用信息去推动、劝服、影响甚至限制我们得认同,也就就是说,不就是主体想把自身塑造成什么样得人,而就是客观得数据来显示主体就是什么样得人,技术过程与结果反而成为支配人、压抑人得力量,进一步说,数字化记忆与认同背后得核心问题在于权力不由数据主体掌控,而就是数据控制者选择与建构关于我们得数字化记忆,并塑造我们得认同。这种大数据得分类系统并不就是客观中立得,而就是指向特定得目得。因此,适度得、合理得遗忘,就是对这种数字化记忆霸权得抵抗。 (摘编自袁梦倩《“被遗忘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