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表示不一致将导致合同不成立吴晓艳【案情】2011年,A女士为装修自有房屋,将室内装修工程承包给飞跃公司,并签订《装饰装修合同》
该合同第一条第(五)项约定:工程承包方式为飞跃公司包工、包全部材料
之后,A女士分四次向飞跃公司支付了全部装修款,费用涵盖主材范围包括:杠板、灯、洁具、门、窗帘、橱柜、燃气灶等
2011年6月17日,A女士按照装修公司的要求,到B先生处挑选新房装修所需窗帘
在选定了窗帘的颜色和款式后,A女士便在B先生提供的《窗帘订货合同》上签名确认,该合同上载明了窗帘型号、款式和数量,总价款为4000元,打9折后实收金额为3600元,订金为500元;同时,A女士获得一份空白的《窗帘订货合同》
之后,B先生将窗帘送货上门至A女士装修房屋处
2013年10月,B先生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令A女士支付窗帘价款4000元
(以上均为化名)【争议焦点】B先生和A女士对基本案件事实并无异议,双方争议焦点在于买卖合同关系是否成立
B先生坚持认为,其持有的《窗帘订货合同》上载有A女士的签名,双方买卖合同关系成立
而A女士则认为,其在上述文件上签名仅是为了确认购买窗帘的颜色、款式,并不是要与B先生缔结买卖合同,因此买卖合同关系不成立
【评析】一、合同成立之构成要件(一)基本构成要件合同是具体的交易在法律上的抽象体现
合同是否成立,对于案件当事人而言影响巨大,涉及请求权的实现、责任承担方式的选择(究竟是违约责任还是缔约过失责任)等诸多方面
而要判断合同是否成立,首先必须要明确合同成立的构成要件
通说认为,合同成立的构成要件有:第一,合同的成立必须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第二,各方当事人须互相作出意思表示;第三,各方当事人作出的意思表示必须是一致的1,即合同(或者称为契约)的本质在于合意
王泽鉴先生认为〃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其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契约始能成立〃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