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税收执法权监督的对策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思路要由标本兼治侧重治标转向标本兼治以治本为主,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在税务系统源头治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要加强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与制约
下面主要从税收执法权的基本内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监督措施方面谈谈个人的一些看法
一、正确认识税收执法权税收执法权是税务人员在执行税法过程中,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各种权力
从整体上说,税务机关的权力是依法行政、征收税款,具体可分为几个方面:税款征收权、税法解释权、估税权、税务检查权、行政处理权
正确及时有效地行使税收执法权是为了充分筹集国家收入,以满足社会公共需求和公共物品的需要
具体地说,在适度的宏观税收水平、科学合理的税收结构及税收制度和规范的税收政策下,行使好这个至关重要的权力,可以有效地调节国民收入再分配,促进生产要素流动,引导资源优化配置,推动经济增长和生产升级,促进充分就业和社会稳定
随着对外开放的扩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税收执法权在国民经济中依法行政、依法治税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突出,所以说当前掌握好税收执法权有着深刻的现实意义
二、税收执法权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税收执法权在运行过程中存在两个层面的问题
一个层面是权力越位问题,也就是权力凸化
另一个层面是权力不到位问题,也就是权力弱化问题,这和全社会的重视程度,纳税人的纳税意识、素质,以及法制力量的弱化有关,它的强化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
由于这个层面主要是外在因素,这里暂不讨论
下面主要从内在原因分析税收执法权运行中权力越位的问题
1、权力设置不够细化
征管改革前实行专管员制度,“一人进厂,各税统管”,一个税务专管员集征收、管理、检查于一身,有很大弊端;征管改革后,征管与检查分离,属于“铁路警察各管一段”,制约了一人统管的弊端,但还存在两个问第1页共5页题:一是现有征管改革虽然取消了集征管查于一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