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养护合同甲方:六安市裕安区平桥高新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乙方:芜湖丽园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反复协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合同实际情况,就甲方委托乙方养护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养护相关情况1、养护项目名称:平桥高新工业集中区广场南、北两边绿化养护
2、养护地点:平桥高新工业集中区3、养护面积:^4、工程造价:本次养护综合单价:^元/血,合计合同价款为:(大写)元(¥:)5、养护期限:自2015年4月22日至2016年4月21日止,养护期限暂定为一年
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可以续签
6、付款方式:养护期内不支付费用,养护结束后一次性付清全部养护费用,因养护费全部为人工费,不含工程项目,故乙方领取养护费用只提供相关票据,不提供工程税务发票
二、养护职责1、甲方职责:(1)、负责指导、监督乙方施工质量等有关事项
对乙方施工提出合理化建议
(2)、养护期间,如因甲方施工需要、或社会车辆碾压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破坏,如需修复,甲方负责签证,相关费用另计
(3)、甲方负责监督乙方养护质量,对乙方养护不到位的,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乙方整改结束后由甲方验收
(4)甲方依据合同及时支付乙方养护费用
不得拖欠,不得拒付
2、乙方职责:乙方应按照园林绿化养护操作规程及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合理组织,精心养护,保质保量完成养护管理任务
绿化设施及主要养护内容:(1)修剪: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立地环境、景观要求,按照操作规程适时进行
A、乔木修剪:一年修剪两次
第一次时间每年12月初,所有冬季死枝、枯枝、病虫根、过长根剪除,并对树冠进行修剪,保持地上地下平衡
并对原嫁接口生长的杂枝条进行贴杆修剪
苗木修剪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剪口应平滑,不得劈列;枝条短节时应留外芽,修剪直径2cm以上的大枝及粗根时截口必须削平并涂防腐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