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物业公司员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合同法》和司人劳发(1999)266 号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用工制度 第二条 劳动合同是建立公司与员工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凡进入XX 物业公司员工,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和岗位合同,岗位不同,合同期限不同
第三条 岗前培训 1、新招聘进入公司员工由办公室、人事主管负责组织进行培训教育
2、经培训考核、考试及体验合格面试,择优招聘上岗;不合格者,取消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条 安排用工 1、安排在部门编制定员内员工调动
2、由公司人事主管对公司各部门员工编制进行统一复查协调安排
3、部门按公司培训、体验后合格员工进行择优试用上岗,并进行考核管理
第五条 在岗培训 1、为提高经营管理者业务政策水平、经营管理领导艺术、方法
2、部门内的经营管理、辅助员工由部门经理根据本部门业务技能组织培训,并考核
人事主管负责不定期抽查考核培训
3、业务主管、部门经理由公司办公室组织安排培训
第六条 待安置员工培训 1、半年或全年考核、考评排序末尾淘汰的经营管理、辅助员工
2、不能胜任本岗位职责、经营管理工作疏忽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员工
3、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的员工
4、不服从公司工作调动、管理、安排的员工
第七条 短期用工 1、人事主管按部门的业务工作量,部门编制定员内尚缺,可向公司提出招聘短期用工的报告,经同意后,由人事主管办理招聘手续培训合格签订试用的短期用工合同
2、招聘录用短期(来自: )用工的方法,参加公司招聘的短期用工,必须持有城镇、村、社出据介绍证明、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身体健康,女年龄 18-55 岁、男年龄 18-65 岁
3、初中以上学历的待业及企业下岗人员
4、录用招聘程序,按当期招聘录用人员原则要求进行
第八条 短期用工凡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