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信息化战略规划,为全面推动信息化建设,法律规范信息化建设和投资管理活动,提升管理水平,结合集团信息化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化范畴是指与企业应用系统、信息数据、基础设施(数据中心、网络等)、系统运行维护以及信息安全相关的方案设计、建设实施等属于信息化管理范畴,需要从信息化条线上进行单独管理,包括规划、计划、立项、方案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等,原则上不能包含在基建、生产、技改、科研等计划或项目中
第三条 本办法对信息化规划管理、信息化年度计划和预算管理、信息化架构和标准管理、信息化项目立项、项目建设、运维管理做出了具体规定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和二级公司,参股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 一般性约定和名词解释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集团包括集团总部、二级公司和参股子公司,其中集团总部包括神华集团和中国神华;二级公司是指集团总部所属的分公司、全资和绝对控股的子公司
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集团板块管理部门,是指从事煤炭、电力、铁路、港务、煤化工、航运集团主要业务的集团总部管理部门,如煤炭生产部、电力管理部等
第七条 本办法所称集团条线管理部门,是指集团总部专业条线的职能管理部门,如战略规划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
第八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公司,是指神华和利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第九条 本办法所规定的集团信息化架构与标准包括信息化架构管理和标准管理两部分:(一)信息化架构指神华集团信息化总体架构,总体架构描述各系统或技术设施的定位、相互关系和技术要求
包括企业应用架构、数据信息架构、基础设施架构佇息安全架构等;(二)信息化标准是细化的建设法律规范和要求,总体上可以按属性分为业务类、IT 技术类标准,其中业务类包括系统操作相关标准、主数据管理相关标准等;IT 技术类标准包括集成、基础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