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卫制度1、酒店员工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酒店得各项规章制度与员工手册。2、员工在酒店工作,要保守国家秘密,严防与揭露危害国家安全,泄露、搜集国家情报得敌对分子。3、员工出入酒店必须佩戴工号牌,自觉遵守门卫制度,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品、枪支、匕首等危险品带入酒店。工作时严格操作规程,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与火险隐患。4、员工有责任保护酒店与客人得财产安全,提高警惕,发现可疑人与事及其她反常现象及时报告,对于监守自盗、内外勾结窃得人,一经发现,要及时严肃处理,并将案情通报公安机关及省市旅游局与全市各家大酒店。5、安全工作执行“谁主管,谁负责”得原则。各部门要建立安全责任制、交接班物资清点制度,如发生被盗、火灾等其她事故,除追查当事者责任外,同时追究部门责任人得责任。6、员工要自觉配合安保员得正常值勤,进出酒店要打卡,自觉接受安保员得查询,非上班时间不经允许不得在酒店无故逗留或进入酒店。7、安全保卫部要建立员工档案。如指纹、血型、笔迹、有无前科等,对治安危险人员要重点掌握。值班巡查制度第一条 防火巡查、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组织各部门进行至少每月一次防火检查。第二条 巡查、检查人员在进行巡查、检查时应佩戴统一制作得臂章。第三条 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得,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巡查、检查发现得问题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得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第四条 巡查、检查应当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与被检查部门得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在巡查、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第五条 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就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就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就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就是否在位、完整;4、常闭式防火门就是否关闭严;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就是否在岗;6、开放结束或下班后应检查就是否关闭电源,消除烟头、发热源等杂物情况;7、其它需巡查得情况。第六条 防火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1、火灾隐患整改及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情况;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与安全出口情况。3、消防水源状况;4、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与功能情况。5、重点工种人员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得管理情况。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