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期定期存款操作协议三年期定期存款操作协议 存款方: ( 以下称甲方 ) 贴息方: (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由甲方提供资金到乙方指定的银行办理 存款的相关事宜,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存款要求: 1、资金类型:一般企业款(非军队资金,非保险公司等金融同业款
2、存款金额:20 亿元人民币(首单不少于 3000 万元,之后再批进批结
) 3、存款期限:定期三年
4、存款利息:存款利息根据接收存款的银行执行的同期同档次 4
25%存款利率计算执行,此存款利息归甲方
5、存款方式:全阳光操作,甲方自由选择柜台开户,自由存款,自由转定
6、贴息:一次性贴息 11
2%,(居间服务费另行承诺,根据乙方签署的“分流表”所列名单,通过银行电子转账的方式,直接支付给居间等服务方受益人)
7、存款银行:贵州省贵阳市贵州银行总行 8、存款凭证:银行开出《定期存款存单》或者《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交甲方带走
9、存款承诺:承诺该笔存款在三年存期内不提前支取、不挂失、不转让、不质(抵)押,以下简称“四不承诺”
可以开通网银查询、电话查询、手机短信查询等所有查询功能,甲方收到贴息并转定后关闭所有转账功能
10、取款方式:存款到期次日,存款方凭《定期存款存单》或者《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到存款银行无条件一次性提取存款本金和利息
二、操作程序: 1、甲方提供可查询账号,乙方查询甲方账户实际资金额度,一至三日内调拨相对应的贴息款到位,签署《居间协议》通知甲方操作时间
2、到达存款操作行,甲方出示 6 证一卡、公章、财务章、大额资金移动证明及所有开户的相关资料,双方核行开户,乙方核实甲方手续后上报申请贴息款及相关手续并当面开具《承诺贴息函》,双方面签合同
3、开户后 1-3 天激活,双方互验资金,由乙方提供现金 50 万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