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一、经治医师查房 (一)查房目的:观察一般状态,询问病情、查体、观察用药的疗效,有无药物不良反应,增减药物;术后切口的恢复情况;诊治的难点所在,上级医师查房重点请教的问题;向患者及家属履行告知义务;危重患者要向夜班医师交待清楚。 (二)每天对所管患者进行例行的晨间、午后查房各1 次。 (三)对急、危、重患者、新入院和术后患者,随时查房,发现和掌握病情变化,及时实行有效的诊疗措施。 (四)节假日、双休日经治医师必须做巡视性查房 (五)夜间值班,经治医师对病区所有患者巡视,掌握危重患者病情,随时实行紧急措施,疑难病例请上级医师会诊。 (六)将查房获得的信息、结合自己的分析完成日常病程记录。 二、主治医师查房 (一)查房目的:与患者及家属进行有效沟通,系统了解患者的病情变化;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对新人院、重危、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确定新方案;检查病历,纠正下级医师病史采集的错误与不足;对下级医师进行“三基”训练,查体操作等予以正确的示范;决定患者出、转院问题,决定手术方案等;结合病例,介绍有关疾病诊治的新进展。 (二)新入院患者,主治医师必须在 48 小时内完成首次查房。 (三)主治医师每周至少带医疗组查房 2 次。 (四)节假日、双休日主治医师必须做巡视性查房 (五)查房时,经治医师要携带病历、必要的检诊工具。 (六)查房后,经治医师于当日按指示完成医嘱的更改和执行,查房记录于 12 小时内完成。主治医师于查房后24 小时内检查经治医师对指示的执行情况和记录完成情况。 三、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查房 (一)查房目的:要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别检查及治疗;抽查病案、医嘱、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开展三谈三讲(谈讲国际、国内、校内对该病的认识和处理意见);还可接受科室主任委托主持全科查房(详见会诊实施细则中的全科会诊)。 (二)对分管医疗组患者每周至少查房 1 次,固定时间,按时进行,对急危重患者,可随时查房。 (三)查房前,经治医师整理病历,病程记录最少记录到查房前 1 天,各种检查结果置于病历中。 (四)查房时,经治医师要携带病历、必要的检诊工具,床头汇报病历,提出要解决的问题,对上级医师的查房意见仔细记录。 (五)查房后,上级医师决定的医嘱,下...